2007年教育部规定的六类保送考生(转)

2007年教育部作出明确规定,以下六类考生有保送资格。
    一、按有关通知要求评选出的省级优秀学生,可获得高校保送资格。
    二、在全国高中数学联赛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、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、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、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五项比赛的省级比赛中获得一等 奖的高中生,具有保送资格;参加中国数学奥林匹克全国竞赛、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决赛、全国中学生化学竞赛、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竞赛、全国中学生生物 学竞赛,并获得 一、二、三等奖的高中生都有保送资格。
    三、参加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、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、并获得奖项的高中应届考生具有保送资格。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(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 境科学实践活动)、“明天小小科学家”奖励活动、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竞赛一、二等奖的应届高中生也有资格向高校申请保送。
    四、教育部承认的16所外国语中学可向高校推荐保送外语人才。
    五、获得全国体育比赛前三名、亚洲体育比赛前六名、 世界体育比项目前八名的运动员,或得球类集体项目的运动健将、天径项目运动健将、武术项目武英级和其他项目国际级运动健将的称号的运动员,可免试进入大学 学习。高校还可以组织单独入学考试、开办预科班等形式招收运动员入学。
    六、全国公安系统革命烈士或被公安部授予全国公安战线一、二革命英模的公安英烈子女,只要高中毕业,年龄不超过22周岁,经审核合格者均可被保送进入公安院校深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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